各办、部、科、所:
1999年我院与中山大学联合建立了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12月26日,根据《博士后工作“十五”规划》的要求,经专家评议,人事部研究决定,正式批准我院独立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见国人部发[2003]74号文件)。为了规范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保证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后招收办法:
㈠ 招收类别:分国家计划、广东省自筹、医院自筹三种。
㈡ 招收计划的制定:各临床科室根据本科室学科发展及科研课题、经费、条件和博士后的来源情况,于每年12月向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简称博管办)报下一年度招收计划,并说明理由。
㈢ 申请资格:申请博士后人员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①在国内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②尚未安排固定工作或未到正式的工作单位报到③身体健康④年龄在40岁以下。原则上,申请人不能进入博士培养单位的同一学科做博士后。
㈣ 申请程序:符合申请条件者,可根据本人专业和意愿,向我院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个人简历及代表性论文;医院博管办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有关科室协商及组织博士生导师提出初步接收意见,并报院领导批准;经院领导批准后,医院复函申请人,寄去“申请表”及有关事项的说明。
㈤ 审批程序: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收到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请合作导师审查其科研选题是否具有探索性、开拓性、创新性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请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要求作出答复;报医院和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得到批复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发出录取通知书。
㈥ 工作时间:博士后在站研究工作一般为期2年。
二、博士后进站后注意事项:
㈠ 办理进站报到手续(与医院职工报到手续相同)。
㈡ 在站期间的考核:进站后三个月内作开题报告;进站一年后做中期研究报告会,研究期满出站要撰写出站报告。
㈢ 经费的使用管理:博士后经费分为生活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由博士后掌握和使用。医院组织在站的博士后申报各项课题和基金。
㈣ 短期离院的规定:博士后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可短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但须本人向所在科室和医院博管办提出申请,经医院和省博管办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出国/出境手续。
㈤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博士后较好地完成了研究课题,并取得较大成绩,可在出站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
㈥ 博士后进站后,医院按规定协助落实好住房、报到手续,并协助办理配偶的借调工作,子女的入学、入托等问题。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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